存款保险条例自1996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条例确保了银行存款的安全性,为存款人提供了一种保障机制。 根据该条例,如果银行发生破产或无法偿还存款,存款人可以得到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以减少其损失。 存款保险条例的实施为金融体系的稳定提供了保障,也增强了存款人的信心,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