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江苏南京?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江苏南京市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开发商在进行新建住宅小区时,需要为购房者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这笔费用用于城市的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这样的做法可以保证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够跟上房地产开发的步伐,提高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取该费用时需要遵守相关政策和标准,确保公平合理。
  同时,政府部门也会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核,确保经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这样的制度既能够平衡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关系,也能够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