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多少年?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安全理事会由15个成员国组成,其中5个是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其余10个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的非常任理事国。
这些非常任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每年选举5个非常任理事国,每个非常任理事国的任期从1月1日开始,连任的情况下最多可连任两届,即连续服务两年。
非常任理事国在任期内负责参与和决策安全理事会的议题,包括就冲突和国际安全问题进行磋商和采取行动。
这种临时性的选举机制确保了不同国家在安理会中的代表性和参与程度,促进了多样的观点和利益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