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任理事国有什么权力?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非常任理事国是指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除了常任理事国外的其他10个国家。
  非常任理事国在安全理事会中有一系列的权力和职责。
  首先,非常任理事国有权力参与和表态安全理事会的决策。
  他们可以提出议题、发表声明和提出建议,为安全理事会的决策提供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其次,非常任理事国有权力投票,包括提出关于安全问题的决议和投票支持或反对其他国家提出的决议。
  此外,他们还可以选择性地使用否决权,在某些情况下阻止决议通过。
  非常任理事国还有责任参与维和行动和执行安全理事会决议。
  他们可以派遣自己的军队和其他资源参与到国际维和行动中,确保安全理事会的决议得到执行。
  总的来说,非常任理事国在安全理事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起到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