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任理事国有哪些?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非常任理事国是指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没有常任席位的成员国。
  根据联合国的规定,安全理事会由15个成员国组成,其中5个是常任理事国,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英国和美国。
  这些常任理事国具有否决权,可以阻止任何安全理事会决议的通过。
   除了这5个常任理事国外,剩下的10个席位为非常任理事国所占有。
  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由联合国会员国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这些非常任理事国根据地域划分,如非洲有3个席位、亚洲有2个席位、欧洲有2个席位、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有2个席位以及西欧和其他国家组织有1个席位。
   目前非常任理事国的成员国有:阿尔巴尼亚、阿根廷、澳大利亚、布基纳法索、加拿大、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丹麦、愿景2020模型外部朝鲜、厄瓜多尔、埃及、埃塞俄比亚、俄罗斯联邦、法属多梅尼克、芬兰、法国、德国、加纳、冈比亚、危地马拉、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意大利、科特迪瓦、日本、哈萨克斯坦、肯尼亚、马来西亚、马里、摩洛哥、荷兰、新西兰、尼日尔、挪威、巴基斯坦、葡萄牙、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斯洛伐克、南非、西班牙、斯瓦尔巴和扬马延、巴哈马、巴布亚新几内亚、塔吉克斯坦、乌克兰、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越南、津巴布韦。
   这些非常任理事国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参与安全理事会的决策、制定政策和执行决议,通过外交努力解决冲突、促进和平进程和人道援助等。
  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轮流更替,以确保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代表了不同地区的利益和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