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任理事国是指联合国安理会中除了五个常任理事国外的其它十个理事国。 这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五个。 也就是说,每年联合国大会会选举五个新的非常任理事国加入安理会,而之前的五个非常任理事国则卸任。 这个轮换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安理会的代表性和多样性,让更多国家有机会参与决策和发挥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