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任理事国每年选几个?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由15个成员组成,其中5个是常任理事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英联邦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其余10个成员是非常任理事国,每年选举5个。
这些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的所有会员国选举产生,任期为2年。
每个区域选择一个非常任理事国,以确保在理事会中的地区代表性和平衡性。
非常任理事国有权参与制定决策和表达意见,但其权力相对较低。
他们通过支持或反对有关安全事务的决议来发挥作用,并与常任理事国保持紧密联系。
这种轮换制度旨在确保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合理代表性和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