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护理学院院长的级别应该是副教授级别以上。
这是因为大学院长一般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和研究能力,以及丰富的学术经验和领导才能。
副教授是教师职称中的一种较高级别,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经验。
所以,吉林大学护理学院院长作为该学院的负责人,应该是具备较高教授职称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
吉林大学护理学院作为一所知名的高校护理学院,其院长需具备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能够在学院内推动学科发展和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
同时,作为学院领导者,院长还需具备良好的管理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学院的日常运行和人员配置。
因此,院长级别一般要求是副教授级别以上。
总之,吉林大学护理学院院长级别应该是副教授级别以上,这意味着该院长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经验,同时也具备领导和管理学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