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签订了多项不平等条约。
其中最著名的有《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
这些条约强迫清朝割让领土、开放商埠、赔偿巨额赎款等。
南京条约签订于1842年,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该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并且赔偿巨额赎款。
天津条约签订于1858年,结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
该条约割让了九龙半岛和新界给英国,并且进一步开放商埠及扩大对外贸易。
北京条约签订于1860年,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最终结果。
该条约要求清朝再次割让领土给英、法、俄等国,并且赔偿更多赎款。
这些不平等条约对中国的主权和尊严造成了巨大的损害,给中国近代历史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清朝签的不平等条约有哪些?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