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质押和留置都是一种权利约束形式,用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抵押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权或动产权设定为债权人的担保物,以保证债务的履行。
质押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或有价证券等财产交付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
留置则是指债权人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权进行暂时拘留以解决特定债务。
抵押在房地产交易中常见,借款人将房屋作为抵押物让银行贷款,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银行有权以所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变现补偿。
质押常见于金融领域,借款人将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作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银行有权处置所质押的证券以弥补债务。
留置则主要用于解决债务人未支付货款等情况下的债权保全,债权人有权暂时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并在特定条件下解除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