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出自中国的古代典籍《史记·平津侯注》一书中的《扁鹊仲尼列传》。
该典故是用来形容当一个群体或个人遭遇灾难或困境时,可能会波及到无辜的人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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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个典故的寓意在于强调人们应具备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城门失火可能会导致城市中的鱼池和百姓的生命财产遭到损失。
这个典故给人们以警示,提醒大家应当互相关心,共同保护整个社会和集体的利益。
这个典故后来也引申为比喻一个人的错误行为会影响到身边的人或环境。
它告诉我们,我们的行为不仅仅会对自己产生影响,还会牵连到身边的人和环境,因此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举止,并尽力避免给他人带来麻烦和伤害。
总之,"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个典故在中国文化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呼唤人们要具备责任感和集体意识,保护和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