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恶意磋商是指当事人在磋商过程中故意采取欺诈、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达成不公平或不合理合同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契约精神和公平交易原则。
从法律角度来说,假借合同恶意磋商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
恶意磋商违背了这些原则,严重损害了合同的公平性和当事人的利益。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因为对方的违法恶意磋商而受到损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确保能够证明对方的恶意磋商行为,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保存证据。
综上所述,假借合同恶意磋商是违法的行为,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当面临此类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