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证分别是军事产品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军事专用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军事科研生产许可证。
军事产品科研生产许可证是由国家军事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用于许可军工企业从事军事产品的科研和生产活动。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是由国家军事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用于许可军工企业从事武器装备的科研和生产活动。
军事专用设备生产许可证是由国家军事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用于许可军工企业从事军事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
军事科研生产许可证是由国家军事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用于许可军工企业从事军事科研和生产活动。
只有军工企业持有以上四种许可证件,才能合法从事相关军工活动,确保军工产业的安全性、合法性和科研生产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