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磋商通常伴随着欺骗、威胁、恶意评估和故意拖延等行为,旨在从对方获得不公正的利益或达成不平衡的交易协议。
恶意磋商可能包括虚假陈述或承诺、过分要求或剥削、恶意延迟或拖延、威胁或恐吓等。
这样的行为会破坏谈判的诚信和合作基础,增加不确定性和风险,导致双方关系恶化,难以达成和谐的合作关系。
在恶意磋商中,一方或双方往往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合作的精神和互惠原则。
这种做法不仅伤害了商业伙伴关系,还损害了双方的声誉和利益。
因此,在商务谈判中,诚实、公正和互惠原则是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避免恶意磋商的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