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府巡抚是清代的官职,属于一级总督,官职级别较高。 八府是指京、保、定、辽、吉、河、山、陕八个地区,巡抚是指该地区的行政、军事和司法首长。 八府巡抚负责维护皇权,管理地方政务,统领军队,处理重要案件,具有较大的权力和责任。 不过,现在已经没有八府巡抚这个官职存在,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制度的变迁,它已经逐渐淡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