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警督是中国公安系统中的一个职级,相当于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一些职位。 根据职级对应关系,可以将二级警督对应于一些其他官衔。 例如,在中国政府系统中,二级警督可以与县、市、省一级的副县长、副市长、副省长等官衔相当。 这些副县长、副市长、副省长等职位通常负责公安工作和维护社会治安等相关事务,与二级警督的职责比较契合。 因此,可以说,二级警督在行政等级上相当于一些地方行政副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