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1年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3年房产税试点将在北上广深及7个地方,包括重庆、郑州、武汉、青岛、大连、厦门、贵阳展开。 这些城市将在房产税试点中进行经验总结和改进,为未来逐步推广全国房产税提供参考。 通过房产税试点,可以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房地产税体系,提高房产税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