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禁令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发展国民经济,在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法令。 这些禁令主要包括禁止抢劫、盗窃、破坏公物、制造谣言等违法行为;禁止非法交易、囤积居奇、恶意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禁止对新政权及社会治安进行破坏和干扰等等。 这些禁令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恢复社会秩序、推动经济重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新中国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