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府巡按是指清代时期设立的八个巡抚衙门,分别是南京、杭州、济南、沈阳、广州、成都、宁夏和台湾。 八府巡抚是八个地方行政机构的最高负责人,主要负责统治、巡查和管理相关地区的政务。 八府巡按系统在清代起到了重要的地方行政稳定和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