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充电宝的容量应小于100Wh(瓦时)才可以作为随身携带物品,超过100Wh的充电宝应作为托运物品。 因此,计算充电宝的最大容量,我们可以使用以下公式:容量(mAh)× 电压(V) = 容量(Wh)。 一般来说,电压为3.7V的充电宝,其容量应小于27000mAh以符合随身携带的标准。 超过27000mAh的充电宝应作为托运物品进行携带,具体操作可咨询航空公司以确保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