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有11个法官,是因为该审判是由盟军统一国际军事法庭(IMTFE)组织进行的。 据1945年8月设立的盟军协定,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等国将派遣法官参与审判。 为确保公正、平衡和代表性,每个国家都派遣了两名主审法官和一名辅助法官。 此外,还有一个来自法国的法官。 最后,还有一位来自其他国家的法官,由阿梅瑞戈少将担任。 因此,总共有11名法官组成了东京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