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的区别?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不记名提单是指在托运货物时,发送方在提单上不注明收货人的名称,而只注明“到订单人”或“或其指定人员”。
这意味着任何持有提单的人都有权要求物流公司交付货物。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灵活性高,因为承运人可以自由转让提单,从而改变货物的控制权。
因此,不记名提单适用于经常变动收货人的情况,如交易所、期货公司等。
相反,指示提单是指在提单上明确注明收货人的名称及详细信息。
只有收货人或其授权代表才能凭此提单要求交付货物。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安全性高,因为货物的控制权只能通过转让收货人的身份来改变。
指示提单通常用于需要确保货物只能由特定收货人接收的情况,例如企业间的正式交易或国际贸易。
因此,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的区别在于提单上是否注明具体收货人的信息。
选择采用哪种方式取决于货物托运方的具体需求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