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s命令如何删除文件夹?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要在DOS命令中删除文件夹,可以使用"rmdir"命令。
  首先,打开命令提示符窗口,然后输入“rmdir /s /q 文件夹路径”,其中“/s”选项是递归删除文件夹中的所有内容,“/q”选项是静默删除,不需要用户确认。
  例如,要删除名为“C:\myfolder”的文件夹,可以输入命令“rmdir /s /q C:\myfolder”并按下回车键。
  这将删除该文件夹及其内容,而无需用户确认。
  请注意,在使用rmdir命令之前,请谨慎确定要删除的文件夹路径,因为删除操作无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