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与预期违约?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不安抗辩权是合同法中的一个原则,指的是当一方履行合同存在困难且对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协助时,该方可暂时停止履行义务或者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是出于对方的违约或者违约危险的合理担忧,并且通常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预期违约是指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业务的性质以及交易双方的行为和陈述,一方在缺席对方的交易条件或者无法按时交付的情况下,对方可以合理地预期违约。
  当一方预期对方违约时,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采取不安抗辩权或者提出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