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刑事被告人有权对起诉书及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提出异议,有权予以抗辩,提供证据进行辩护。
  ”这条规定具体规定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抗辩权。
  被告人可以对公诉机关提出的控诉提出异议,进而进行抗辩。
  被告人有权利提供证据进行自己的辩护,以证明自己的无罪或减轻处罚的依据。
  这一法律规定保障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权益,实现了司法公正和合理性的原则。
  被告人可以通过抗辩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促使审判机关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