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实验是由丹麦天文学家罗默在17世纪进行的。
他观察了木星的卫星的现象,发现当地球离开木星较远时,卫星的出现时间比预期晚一些;而当地球靠近木星时,卫星出现时间比预期早一些。
罗默得出了一个结论,即光的速度是有限的。
然而,罗默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值。
后来,在19世纪,法国物理学家菲涅尔和法拉第独立进行了光速测量的实验。
菲涅尔用光在水中传播的速度来估算光在空气中的速度,并用他们对光在不同介质中传播的数值结果进行比较。
而法拉第通过使用旋转镜和光的干涉现象来测量光速。
最终,光速的实验测量结果是通过美国物理学家迈克尔逊和莫雷在19世纪末进行的著名迈克尔逊-莫雷实验得出的。
他们使用一束光被分成两束并在垂直方向上反射后再合并,然后通过测量光束的干涉条纹来确定光速。
他们的实验结果表明,光速是一个恒定不变的数值。
通过这些实验,我们得知光的速度约为每秒 299,792,458 米。
这个结果对于现代物理学和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奠定了许多理论和实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