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认不讳的拼音是"gōng rèn bù huǐ"。 其中,“供认”是指坦白承认错误或罪行,即公开供认;"不讳"是指不回避或回避不了的意思。 该短语表示一个人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或过失,毫不回避或掩饰。 这个短语在社会和法律领域中被广泛使用,强调坦诚和忏悔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