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主要内容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氮氧化物、含氟氯碳化合物和六种氢化物等六种温室气体在截至2012年的发达国家与经济转型中的国家以及欧共体内的削减目标、时程表和措施等条款。 此外,协议还设有联合实施和清洁发展机制,与各国共同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提供流动资金来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措施。 议定书还规定了违约责任、监测和报告机制,国际合作、国际技术转移和能力建设等内容。 其目的是通过全球减排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协议具有约束力,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重要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