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父母出资指全资吗?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未经协议约定,不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而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意味着父母出资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出资一方(例如父母),而非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父母的出资指的是他们提供全额购买房屋的资金,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财产权益。
  这一解释是为了保护父母出资购房的权益,并明确夫妻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产权归属。
  总而言之,父母的出资不代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