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行政仲裁行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事由之一。 行政仲裁是一种行政争议解决的方式,它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进行的裁决行为。 当行政仲裁行为侵犯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被裁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对行政仲裁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相关的行政仲裁行为进行撤销、变更或确认等处理。 因此,行政仲裁行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事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