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二十五条是什么?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待遇享受标准。
  根据该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应根据受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受伤职工原工资的比例以及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如果受伤职工的伤残程度为一级,待遇标准应是其原工资的80%;伤残程度为二级时,待遇标准为其原工资的70%;伤残程度为三级时,待遇标准为其原工资的60%;伤残程度为四级时,待遇标准为其原工资的50%。
  此外,对于伤残程度为五级以上的受伤职工,每级伤残程度增加,待遇标准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待遇标准不得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受伤职工的合理权益,并提供适当的经济帮助,促进他们早日康复和重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