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几日内送达当事人手中?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之日起15日内送达当事人手中。
  送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由行政机关负责将决定书亲自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应立即签收。
  邮寄送达则是通过邮政快递将决定书邮寄给当事人,当事人在约定时间内签收。
  如果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拒绝接受送达,行政机关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总之,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15日内送达当事人手中,以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的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