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历任长官是谁?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国的一部分,自1999年12月20日起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是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为5年,连任不设限制。
  截至2021年,澳门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包括:何厚铧(1999年-2009年)、袁纯清(2009年-2014年)、崔世安(2014年-2019年)、李德金(2019年-现任)。
  这些长官在担任期间致力于维护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繁荣稳定,推动社会发展,保障市民福利,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
  他们的领导下,澳门特别行政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同时也积极参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对外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