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是谁历任的?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为五年。
截至2021年,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历任者包括:1.何厚铧(1999年至2009年),第一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结束后担任了全国政协副主席。
2.陈良贤(2009年至2014年),第二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他在任期内致力于推动澳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
3.崔世安(2014年至2019年),第三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他积极推动了澳门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与内地的经济合作。
4.贺一诚(2019年至今),第四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他致力于促进澳门经济多元化和加强澳门与内地的合作,特别是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
这些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在各自的任期内都为澳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推动了澳门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