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什么作为行政区划单位?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区"作为行政区划单位。
  澳门特别行政区下设有7个区,包括花地玛堂区、圣安多尼堂区、大堂区、望德堂区、风顺堂区、嘉模堂区和圣方济各堂区。
  这些区各自有自己的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文化、卫生、交通等。
  每个区都有自己的区长和区议会,负责处理区内的事务,居民可以通过区议会提出建议和诉求。
  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区为行政单位,有助于更好地分配和管理行政资源,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