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在中国,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要求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政府履行监察、纠正职责或者自行处理的一种行政救济程序。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
如果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在收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行为决定书等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停止行政相对人执行行政行为的机关要求停止行政相对人执行行政行为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不服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