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含具体行政行为的不作为)有异议或不服时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是由上级行政机关,即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办理。
  如果对某一行政行为有异议或不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部门的原则是“即申请即受理、及时解决”。
  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具体的行政复议部门进行申请,如地方行政机关的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会等。
  行政复议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选择正确的行政复议部门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