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的规定,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或者地方自治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范围,用于规范行政管理的文件。 电子烟管理办法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的,用于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规章。 虽然该管理办法是由两个部门联合发布的,但并非直属国务院、各部委或地方自治机关的部门规章。 因此,可以说电子烟管理办法属于行业管理规章,而非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