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画院院长是正厅级别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授衔规定,正厅级别是国家行政机关中最高级别,属于副部级。 国家画院院长作为国家级的文化艺术机构的负责人,具有重要的行政领导职责和艺术指导职责,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该级别的设置旨在保障国家画院的艺术创作、学术研究和文化传承工作的高标准和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