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证明书通常由双方夫妻共同起草,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登记地点、日期等基本信息,以及表明双方是合法夫妻关系的陈述。 证明书应注明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结婚,并提供结婚证书、户口本等相关证据作为支持。 最后,证明书应由双方签名确认,并附上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