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孟子·滕文公下》一章。 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为了利益群众,就没有必要拘泥于旧的法度或传统。 作者告诫人们,在不违背道义和正义的前提下,要敢于创新和改革,以求实现最大的利益。 这句话强调了实利的重要性,主张以实际效果为标准来评判事物的价值,并且强调了对人民利益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