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任理事国是什么意思?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非常任理事国是指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成员中不属于五个常任理事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法兰西共和国、英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
  非常任理事国的成员国每两年选举一次,共有十个席位,按地理区域划分,各地区轮流选举成员国。
  非常任理事国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其他国家发表意见,参与决策,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非常任理事国通过投票权来表达他们对有争议的问题的立场,并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行动中发挥关键作用。
  非常任理事国的地位相对较低,因为他们没有否决权,但他们的参与非常关键,可以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