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质押的清偿顺序有哪些?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抵押质押的清偿顺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优先权抵押,即拥有更高优先权的债权人取得清偿权;其次是一般抵押,即按照债权形成的先后顺序依次清偿;最后是质物查封质押权,即依法进行查封质押的财产进行清偿。
  
优先权抵押是指在公示登记之前已经存在的抵押权,优先权较高,清偿优先。
  
这类优先权包括法定优先权(如税费优先权)和约定的优先权(如当事人约定的担保顺序)。
  
一般抵押是指按照债权形成的先后顺序依次清偿,即较早形成的债权和抵押权较先受清偿,较晚形成的债权和抵押权较后受清偿。
  
此外,如果质物被查封质押,则查封权优先于抵押权,即质物被查封后,先将查封人的债权清偿。
  
总的来说,抵押质押的清偿顺序是依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来决定的,包括优先权抵押、一般抵押和质物查封质押权等,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