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修改了以下几个条款:
1. 在合同解除时,取消了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
这意味着雇主在解雇员工时不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增加了对用人单位信息公开的要求。
根据新的条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提供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方式等。
3. 修改了劳动者的离岗离司限制。
在新的条款下,劳动者离岗后要求必须在7天内离司,否则将被视为自离。
4. 修改了劳动纠纷调解的规定。
新的条款增加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居间调解的程序,这使得劳动纠纷的解决更加公正和有效。
5. 增加了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根据新的条例,非全日制劳动者享有相同的法定休假权益和工资支付规定。
总之,2013年修改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主要集中在解雇条件、用人单位信息公开、离岗离司要求、劳动纠纷调解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旨在进一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平衡。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修改了哪些条款?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