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商业用地是两个不同的用地性质。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指用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如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公园等。 而商业用地主要指用于商业活动的场所,如商业综合体、商场、餐饮店等。 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商业用地也可能包含一些公共服务设施,但这并不是其主要目的和用途。 因此,通常情况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商业用地是区分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