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术语通常用于形容球队对于其自由球员的独家签约权。
在1983年的NBA选秀中,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得到了拉里·伯德的签约权,所以他们有了签下他的独家权利。
这就是为什么这个条款被称为“鸟权”。
它允许球队在球员合同到期后,以超过薪资帽限制的薪水进行续约。
这个名字的来源可能与伯德本人的天赋和他在凯尔特人队中的重要地位有关。
伯德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表现出色,他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篮球运动员,赢得了三个NBA总冠军和三个常规赛MVP奖。
他的投篮能力和出色的篮板球表现使他成为凯尔特人队的核心球员。
正因为伯德的伟大贡献和影响力,人们将这个条款以他的名字命名。
在篮球界,提到“鸟权”就能让人们立刻想起这个传奇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