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信用证的目的是为了给受益人提供确定性和安全性,确保他们能够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进行交货和付款。
因此,受益人可以根据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安心执行交易。
如果可以随意修改,将严重影响信用证的可靠性和受益人的利益。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出口方和进口方之间达成共识),可能会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信用证进行修改。
但这种修改必须得到开证行和受益人的共同同意,并且必须按照国际信用证惯例和国际商会颁布的规则进行签署和执行。
这样的修改是相对较少的,只限于双方都同意并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
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不可以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