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夫妻都可以吗?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都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条件包括夫妻双方均为纳税义务人,且在纳税年度内的婴幼儿年龄在3岁以下。
  此外,夫妻双方需履行特定的照护义务,即在纳税年度内,至少一方需要与婴幼儿同住并承担其教养、照料和抚养的责任。
  该附加扣除的具体金额为每个孩子每月800元,纳税年度总额度为每个孩子96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若夫妻双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都享受了这一扣除,需按照每个孩子年满3岁的月份进行分配,例如,如果孩子在纳税年度内满了2岁,夫妻双方可以各自享受孩子满2岁时的扣除金额。
  为了享受这一扣除,夫妻双方需要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在专项附加扣除栏目中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婴幼儿出生证明或户口本等。
  这样可以减少家庭的税负,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鼓励夫妻共同关注和照顾婴幼儿的成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