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常见的法律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时,由于疏忽、错误或忘记等原因造成对方损失的情况下,应对损失承担责任。
  而违约责任则是指当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其行为已经对履行合同的可能性产生根本上的影响时,应承担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缔约过失责任强调的是疏忽、错误或忘记等非故意的行为,而违约责任则强调的是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对履行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通常需要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后果,而缔约过失责任可以只承担合同约定的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