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家庭按实际支出的婴幼儿照护费用的20%以内,最高不超过3,000元。 这个扣除标准是针对家庭中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而设立的,可以在纳税申报时享受税收优惠。 家庭根据实际支付的婴幼儿照护费用,可以计算出扣除的具体金额,但扣除上限是3,000元,即使实际支出超过这个金额,也只能扣除最高限额。 这个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